广州南方学院体育场馆设施预约管理规定
第一条 预约流程
1.咨询与确认
建议在正式申请前,先通过电话等方式与体育教学中心或校园服务中心沟通,确认场地可用性及最新要求,以便顺利完成预约。
2.提前申请
(1)时间:所有体育场馆设施申请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提交完整材料。大型或复杂活动建议更早申请。
(2)紧急申请:特殊情况下可提交“紧急场地活动申请书” ,但每学期每部门仅限 2 次,且审批通过率不保证。
(3)连续预约限制:同一体育场馆设施连续预约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时间段。
3.提交申请
(1)核心文件:填写完整的《广州南方学院场地使用申请表》。
(2)提交地点:首先提交至校园服务中心 (综合楼一楼网络一站式服务中心内)进行预审。
4.部门审批
预审通过后,根据活动性质和场地类型,需自行前往相应部门完成审批:
(1)体育场馆设施:前往体育教学中心 (A2-222)办理。
(2)悬挂横幅等宣传品:前往党委宣传部/新闻公关处(A1-106)办理。
(3)常规流程:校园服务中心将于每周二、 四统一将材料提交至总务处、保卫部等部门审批。
5.最终确认
在活动前 5 个工作日,需与体育教学中心 (针对体育场馆设施)或相关管理部门最终确认所有活动细节。
第二条 使用优先次序原则
体育场馆设施使用管理遵循以下优先次序:
1.首要保障体育课程教学需求,确保课堂教学时段的专属使用权。
2.其次满足校运动队及学生体育俱乐部的日常训练安排,维护学校竞技项目的持续发展。
3.再次受理各院系、行政部门及党团组织申报的文体活动申请,需提前 5 个工作日提交《广州南方学院场地使用申请表》。
第三条 申请所需关键材料
根据活动情况,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(除《广州南方学院场地使用 申请表》外):
1.活动策划案:除简单招新、训练外,多数活动需提交,其中必须包含恢复场地原状、清理现场的承诺。
2.安全应急预案:预计参与人数超过 50 人的活动必须提交。
3.宣传品样稿:需提前经宣传部审批盖章,并注明摆放位置。
4.《音响设备使用保证书》 :如需使用音响设备必须提交。
5.《午休时段活动不扰民承诺书》 :活动时间涉及 12:45-14:30必须提交。
6.商业活动材料:如活动涉及商业推广,需提交合作公司的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商业合同复印件。
7.单位意见:《广州南方学院场地使用申请表》须经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第四条 场地使用规范 (重要责任)
1. 时间管理
严格在预定时间内使用,包括布置场地和撤场的时间。
2. 活动内容
活动内容必须与申请内容完全一致,不得擅自变更。严禁用于违法、违规、危险及未经许可的商业活动。
3. 设施与安全
(1)爱护设施:不得擅自移动、接线或操作专业设备。
(2)安全责任:活动期间的人员及财产安全建议自行购买公众责任险。
(3)消防规定: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,保持消防通道畅通。
(4)人数限制:不得超过场馆核定安全容量。
4. 环境与保洁
保洁义务:活动结束后,必须立即清理所有物品和垃圾,将场地恢复原状。
5. 宣传与物资
(1)未经允许,不得在场馆内外随意张贴海报、悬挂横幅。
(2)物资数量不得超过批准数量。 一个标准摊位限放一个帐篷或两个展板。禁止摆放任何未经批准的物品。
6. 噪音控制
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,在午休 (12:45-14:30)及教学办公时间内,必须控制音量,防止噪音扰民。
第五条 取消与变更政策
1.取消预定:如需取消,请在活动日前一天以上联系体育教学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。
2.时间变更:如需调整日期或时段,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,并重新走申请流程。
第六条 违规处理
相关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。对违反规定的行为,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:
① 警告
② 责令整改
③ 暂停当期活动
④ 取消后续申请资格
⑤ 通报其主管单位
第七条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
体育教学中心电话:020-6178-7346
校园服务中心电话:020-6178-7234
党委宣传部/新闻公管处:020-6178-7261